重庆婚姻律师:离婚起诉财产怎么保全
1572023 / 07 / 03
补充生育津贴的最新时间因地而异。一般申请期限只有几个月。有些地区的收到期限可以达到一年。补充生育津贴的过程包括向妇女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信息,然后填写登记表并提交单位盖章。
补充生育津贴的最新时间因地而异。生育保险津贴的期限以当地社会保障文件为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热线或直接咨询社会保障局。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只有几个月,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申请期限为一年。律师之家提醒您,生育期间费用报销的具体时间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应在女职工怀孕至分娩或终止妊娠前申请;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一年内申请;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在手术前申请;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配偶生育后一年内申请。
补贴生育津贴的过程如下:
1.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1-5交女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生育津贴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照表在爱人单位盖章,双方签字,返还女人单位;
4.女单位每月5日至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账户后发给本人。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享受。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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