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土地赠与合同有效吗

小法师152023-02-22 17:19:16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熟悉赠与合同,那么赠与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呢?《民法典》的土地赠与合同有效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律师之家小边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有效构成要件

  (一)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有效要求:

  1.赠与的财产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的合法财产

  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或者非法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无效。此外,如果赠与是为了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则赠与合同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赠与他人,即使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赠与合同也无效。

  2.必须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达

  赠与行为必须是赠与人自己的真实意图,而不是在被他人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意图不真实、不自由的情况下。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含义

  这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根据《民法典》第三编 根据合同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因此,赠与合同的建立不仅要有赠与人的真实含义,还要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含义。如果赠与人意味着赠与,但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不成立,自然无效。

  (二)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包括: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合同生效后,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赠与物,这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并协助受赠人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赠人。

  2.担保赠与物缺陷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免费合同,受赠人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因此原则上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缺陷担保责任,即如果赠与有缺陷,或与约定的质量不一致,受赠人不能要求赠与人承担缺陷报告责任,但《民法典》第三部分 合同的两种情况例外:

  (一)赠与财产在附属义务赠与中有缺陷的,赠与人应当在附属义务的范围内承担与卖方相同的缺陷担保责任;

  (二)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缺陷或者保证赠与财产无缺陷的,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有效

  二、民法典土地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1)《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权不能交易,因此土地所有权赠与合同无效。土地使用权赠与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无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有效。

  (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 【国家所有土地范围】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财产范围】集体所有房地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土地、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属于集体所有;

  二、集体所有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

  4.集体拥有的其他房地产和动产。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免费赠与给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三、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多少年?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主张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撤销权只有在撤销期间。撤销权可以在撤销期间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并在撤销期届满后消除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百九十九条 【排斥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暂停、中断、延长的规定。存续期届满后,消除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

  我们应该知道,赠与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以上是律师之家编辑收集的关于赠与合同有效构成要素的法律知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之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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